看了斐敦的故事,再想想自己這快過完的前半生,不禁覺得,就生活條件;物質及心靈上的心酸,都無法可及,那我還要下手寫這歷年來感受的無奈嗎?不過,再次想想,故事要淒慘、悲傷、才會美,卻要用人生去換,又是何等的讓人不捨。如果故事是幸福美滿,會不會就不那麼讓人刻骨銘心?
原本想說寫寫自己悲慘的人生,老公在一旁卻回說:「有嗎?」。想想也對!如果悲慘,怎能此時此刻座在電腦前發表感言呢?常言道:蓋棺論定。雖還沒到蓋棺論定的年紀,卻也『沒步了』。「沒步」不是沒前途,而是『往後的人生,不強求;隨遇而安;活在當下選擇最好的;無怨無悔』。
其實人生走得越久越容易健忘,走得越久越容易承受傷痛,只有承受過後才會知道,過去沒什麼,而漸漸遺忘,當漸漸遺忘時就要慶幸,因為幸福已到而讓人遺忘。
盈盈我有時閒閒寫得語無倫次,有時也不難看出很哲學,我喜歡聽人說話;也喜歡說話(小時自閉太久了,需要平衡);喜歡聽人演講辯論,聽到、看到『$』就很有學習力(看得出我很聰明吧!),年記夠大;社會歷練夠多;當然就體力較差(造成懶不是我自願),用說得可以長篇大論,用寫得、、、、。但我會加油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