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5年5月突然驚覺2個月後大專畢業(世新廣播電視)自己就不再是學生了,很多同學期待畢業就業,但我卻開始感到徬徨,徬徨畢業後該往哪條路走,走入職場做個小職員混日子,或做個所謂女強人,有一番所成,但我行嗎?那走入婚姻呢?走入婚姻做個小女人讓老公養?那必須找人嫁,嫁誰呢?
回憶起小時候,老師常常要學生寫的作文題目是:「我的志願」。有人要當醫生;有人要當老師;有人要做藝術家,總括都是甚麼「師」什麼「家,」就是找不到像我所選的,做個「賢妻良母」。課本裡教的是「女子無才便是德」在家「相夫教子」是好典範,但是我總覺得卻應該是另一層面才對。
許多學者研究報告認為,什麼樣的家庭造就什麼樣的人格特質,我的原生家庭,是男尊女卑,是重男輕女,所以我選擇了「賢妻良母」,是可想而知的,但,不是的,不是這樣的。「賢妻」定義不應是如我母,(夫未食不食,以服侍先生為己任)。應該是進得了廚房;出得了廳堂,內外皆宜才是。「良母」更是難為,孩子一生的成長,為人母應該都須參與,而且要更高的知識領域又或者能駕馭於引導往對的方向的本事。這樣的「賢妻良母」應該是難的。我不想重複我原生家庭的模式(自閉的成長中有論述),也不想回到我原生家庭的角色,我想要有自己的路,我相信我能。那麼我應該選擇嫁人,為了逃離我的原生家庭,結婚是唯一的快速脫逃的途徑。對!我嚮往擁有自己的家,自己能掌控塑造的家。
所以,畢業就要把自己嫁掉,嫁給誰?要什條件?背景家世、經濟能力、長相俊醜、或者有需要感情的培養,這種種都不是我在意的,我的設定是1.不嫁長子(老二哲學在創業篇中另有論述),2.要有社會經驗,且吃過苦。這點很難拿捏,因為,吃苦的社會經驗如果不是年紀很大,就是學歷不高,要嘛!絕對不是豪門之家(有誰不立志嫁入豪門)。3.不要帥(人多的地方不要去)。4.能夠溝通。溝通是「聽某嘴大富貴」,要不然就是要有好的口才跟邏輯概念說服我。
可是,茫茫人海,何處找郎君。也許上帝真的聽到了我的祈禱,讓我遇見了現在的老公,年齡25(大我一歲),排行老三,沒錢、無存款、更無家產、父亡母病,16歲國中畢業(兄弟間學歷最高可見家裡很窮)開始賺錢養家(目前新加坡管理學院畢)。遇見時覺得他和4年前的我一樣很聳又土,但開口談吐卻有另一番層次,當下有「應嫁此人」的衝動,也忘了所謂的愛情與麵包這回事,我一味的堅信「愛情」可以培養「麵包」可以努力。家人愈反對,我愈堅持,只有高先生(我老公)好像旁觀者,也默默接受,我視他為救世主,視他為恩人,就這樣糊里糊塗在畢業後的當年把自己嫁掉了。
結婚,原以為是自己的事,可卻是家裡的大事,也是苦日子的開始。我能夠瞭解父母心裡視我為掌上明珠,可行為現實上深根地固認為女兒、女婿是外人。既是如此,只要父母的能力所及我應該帶著我的嫁妝,揮揮衣袖才對。嫁妝可以選,要房子(自備款三成)或要車子,當然我不會笨到選車子,但是除了房子,甚麼都沒有、沒有電視、沒有冰箱、沒有冷氣,只有空空的房子。房子現金部分外,其餘貸款140萬,當年的貸款利率是11%每個月還款要14000左右,先生薪資14000全部繳房貸,我的薪資6000用來過生活,心裡盤算著,扣除水電管理費每天的花費不能超過100元,早餐沒吃,中午一碗陽春麵或豬血糕20元,晚上和先生就有限的80元中度過。先生把薪資全部交給我,那午餐怎辦?他只淡淡說:「別擔心,我很好!」(原來他午餐海陸空超豪華,晚餐還沒消化)這樣的日子我卻過的愉快與滿足。
當然,回首想想這樣的我,並不一定是對的,對的,是我的幸運。不對的,是上帝還沒懲罰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