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生是個聰明人,本性算是個責任心重,願意和我商量,接下來路該怎走,我總想夫妻一起努力的事業才能永恆,上班領薪致富是杯水車薪,但是做一個商人,除了膽識;身段要低外;最重要的當然是資金。住在台北每個月一家四口最低到隨意(不是奢華)的開銷要5~12萬(根據我記帳的明細),即使沒有收入,這筆生活費也勢必要花,以每年50萬的開銷(在台北以當年物價指數有兩個小孩已是非常刻苦了),三年就是150萬,如果將三年的生活費拿來創業,三年後即使賠光,至少賺了三年的生活,與三年的經驗。當然,如果創業成功賺回來的就不只三年了。
常言道:管帳的不會賺錢,只有賠錢的份。所以先生把每月薪水加外快,全部交給我,就看我如何把錢變大了。我哪有神通廣大本領,每天我和孩子,三人三餐,只有白飯、清粥加魯蛋而已,總希望把貸款還清。因為我常對孩子說:「借錢是人生負債的開始。」,這幾年除了還清了貸款外,順應了房地產的爆起前,買了另一間房,賣了它,淨賺的部分,就剛好是和先生商量好的「創業基金」。誰說的:成功的男人背後一定有那個女人。而那個女人一定都要跟錢有關嗎?何苦為難女人。
我常對自己說:「寧願吃苦一陣子,也不要辛苦一輩子。」「機會是留給準備好的人。」而不是,等到撞牆才想要轉彎,通常已是粉身碎骨了。
1 則留言:
很认同[上班領薪致富是杯水車薪],我们也在计划着....
那么,现在我们惟有是多拿一些[外]case回来做,希望能够储到一定的数额...就创业..yeah~
努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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